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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:

[单选]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,于2011年1月1日到期未能偿还,乙银行亦一直未向甲公司主张权利;2012年6月1日乙银行所在地发生洪水,影响期间2个月。乙银行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

A . 2013年1月1日
B . 2013年2月1日
C . 2013年3月1日
D . 2013年4月1日

参考答案:

  参考解析

(1)借款合同纠纷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;(2)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以前发生权利行使障碍,至最后6个月时尚未消除,则应从最后6个月开始时起中止时效期间,直至该障碍消除;在本题中,诉讼时效期间自2012年7月1日中止,2012年8月1日障碍消除时恢复计算,中止时间为1个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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